籌備婚禮,的確是一件不簡單的事情。
我們兩位新人,就結婚這件事,不斷地就聖經的教導來思考「新人」在婚禮當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,思考的太多,遂變成「神學與文化」的對話。
就傳統,結婚是兩家子父母的事情:「娶媳婦、嫁女兒」。新人要扮演的角色,大概就是聽父母的意見,一切遵照父母的指示去完成結婚大事。並且,就這個傳統的思維,女性在整個婚禮過程中,是異動最大的,她要從自己的家庭嫁入先生的家庭,從此「嫁雞隨雞、嫁狗隨狗、夫唱婦隨」。
上帝在起初按照祂的形象造男、造女(創一27),當祂造了亞當後,看亞當一人獨居不好,又為他造一個配偶夏娃來幫助他(創二18)。聖經繼續寫說,因此人要離開父母、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夫妻兩人赤身肉體、並不羞恥(創一24-25)。
上帝設立婚姻的開始,是以祂所創造「一男、一女」作為基礎。我們認為那是上帝創造男女平權的地方,因此,結婚不單單是「娶媳婦、嫁女兒」,結婚就是「結婚」,是「一位男性跟一位女性」共同在上帝的面前立約、結合成一體。所以,我們是以這個立場為前提,來思考我們的婚禮要如何來籌備。
真正要開始籌備婚禮,首先得要先跟我們雙方的父母溝通我們的理念。
我的父母是佛教徒,他們對婚禮的要求就是「不鋪張浪費、簡約、不麻煩別人」,他們也是傳統派的,常叮嚀我婚後要孝順人家公婆、記得不要睡太晚、要煮三餐給家人吃、要記得順對方父母的意......。由此可知,我父母就我要結婚這件事,還是很主觀認為「我就要嫁出門、就是潑出去的水」。
澤胤的父母是基督徒,而且是有唸過神學院、接受過神學裝備的信徒。他們對婚禮的要求就是「一切按照聖經的原則」,傳統教會婚禮怎麼安排、就照此安排即可。但若要有所變動,也無妨!只要不太超過、我們所說的理由他們能接受,就可照我們的期待進行。
我們大膽地跟父母挑戰,讓我們來籌備我們的婚事。幸好我們的父母雖然有他們自己的傳統思維,但都是開明的人,願意和我們溝通、也願意放手給我們來籌備,因此我們有較其他新人更大的空間跟自由度,來籌備這場「神學與文化對話」的婚禮。
但以此為前提來籌備婚禮,真的是陸陸續續遇到很多棘手的事情............
(續)